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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酒驾后如何界定量刑标准?

添加时间:2024年2月6日 来源: 日照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tsgcf.cn/

两次酒驾后如何界定量刑标准?

对于两次酒驾的界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每次酒驾行为都必须是独立且满足酒驾入刑的标准,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或者呼气测试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一旦首次酒驾被查处并依法处理后,若再次实施酒驾行为,即构成二次酒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对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

对于两次酒驾行为,将不再仅限于行政处罚范畴,而是可能触犯刑法,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标准会根据具体案情,如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交通事故及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酒驾后再犯是否加重处罚?

对于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实施酒驾行为,属于“累犯”范畴,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首先,首次酒驾通常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暂扣驾驶证、罚款等;但若达到醉驾标准,则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而再犯的情况下,无论是否达到醉驾标准,由于其无视法律、屡教不改的行为性质,不仅行政处罚会加重,且在构成犯罪时,法院在量刑时也会考虑其再犯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后再犯确实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无论是行政层面还是刑事层面,都体现了我国法律对酒驾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两次酒驾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属于严重违法,不仅可能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罚款等行政处罚,更有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引以为戒,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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