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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逃逸医药费用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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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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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逃逸医药费用怎么办
我在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途中,行至一胡同与非机动车车道交叉口时,被胡同中高速冲出的车辆撞翻在地。我被撞翻后当即失去了知觉,肇事车辆趁机逃逸。后来,我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身体受到多处骨折和创伤,头部受到严重震荡,先后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现在,我找不到肇事司机,而我自己又没有能力支付这么一大笔医疗费,我还有什么救济途径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社会救助基金的先行垫付义务,是指在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情况下,为避免伤者在无人支付抢救费用而得不到及时救治而设立的基金保障义务。因此,你目前的这种情况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该笔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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